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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山市卫健委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主体
发布时间:2025-06-17     信息发布人:省卫健委

  

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
1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

 

  行政执法机关

一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学校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、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。 二、制定医疗机构、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依法确定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的权利义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十八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,。 浑江区通江路496号    6066777 http://wsjkw.cbs.gov.cn/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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